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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催生市民打假意识

时间:2009-08-24   来源: :中国检测资源网  本文现已有点击


  这份调查报告显示,在生鲜农产品方面,6成超市每天抽检农产品,平均检测合格率在95%以上。对于检测出来的问题食品,60%的企业会进行协议销毁,但没有一家超市因不合格农产品而清退供应商。报告特别指出,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品种已达2300多种,其中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到300种,超市食品中常见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几乎都没有质量标准。添加剂的广泛使用加大了超市控制产品质量的难度。报告中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结果,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消费者从2005年的4%提高到了去年的26%,而只关注价格的消费者,则从去年的76%下降到了今年的4%,很多消费者宁愿多花钱,也要选择安全的食品。

  产品流通环节商家严把关

  记者从一家连锁超市了解到,该超市已组织各门店运营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食品安全法》,据介绍,该超市在各门店设立负责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检查队伍,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发生问题可能性较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同时,针对超市中常见的产品过期、变质等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超市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及控制,同时要求其签订质量承诺,确保食品在良好的条件下进行运输等。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将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首要原则,迅速采取针对性和补救措施,把对消费者的危害降至最低限度。与此同时,在记者的采访中还发现,一些从事食品销售的企业也纷纷开始加强对食品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控,并派专人进行巡查。

  对于依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调解的投诉事件,消协人士表示,有的商家认可假一赔十,但有的还想以双倍陪偿了结,但既然新法实施了,消协的意见就是依据新法理赔。

  对于理赔问题,法律界人士指出,就目前的“十倍赔偿”条款而言,虽然比以往的“双倍赔偿”的数额要高出8倍,但对于一些本身价格不高的产品而言,其赔付标准仍然不高。“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消费者买的商品标价是1元,那么商家的最高赔偿金额也就10元。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让消费者感到自身权益得到了维权,同时对商家也丝毫没有惩罚性。而国外的相关做法是,对于这些小额商品,设立了最低赔偿限额,商家最低的赔偿标准可能达到1000元。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寇胜律师认为:“在食品安全问题面前,只有增加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违规成本,加重惩罚性条款,才能使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真正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而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保证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消协提示】

  购买食品时要注意什么?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标志标签,看清生产、卫生方面的许可证,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等,买单时要记得向商家索要收银条、发票等购买凭证。

  发现问题如何投诉?万一消费者选购食品时没注意查看保质期,到家发现已过期;或是并未超过外包装上注明的保质期,但回家食用时发觉霉变、异常的,都可以拨打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投诉。

  哪些情况可以“退一赔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至于哪些食品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我国已有明确法律规定,消费者投诉至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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